凤凰古城

凤凰山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培训

发布时间:2018-5-2 23:28:37   点击数:

时间:.10.13

地点:监测队会议室

主讲人:牛天平

记录人:张海涛

培训目的: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全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晋煤集团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晋煤集安字〔〕号)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贯彻学习活动,本着切实为职工利益着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职工集中贯彻学习,学习率要求达%。

培训内容:凤凰山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红线

第一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盘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盘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盘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串联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通风区区长职务。

第二条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组织生产的,免去通风区区长和生产技术部部长职务。

第三条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烧焊作业的,免去责任单位负责人职务。

第四条改变矿井盘区及以上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通风区区长职务。

第五条随意降低顶板支护设计强度的,免去生产技术部部长职务。

第六条在用主、副提升机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安全保护的,免去机电管理部部长职务。

第七条倾斜井巷防跑车装置失效的,免去生产技术部部长职务。

第八条安全监控系统不按规定安装或不按规定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的,免去通风区区长、机电管理部部长职务;安全监控系统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行,队组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采掘队组队长职务。

第九条在带压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防治水措施的;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进行物探、钻探的;回采工作面未完成探放水作业,未编制探放水效果评价验证允许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地质测量部部长职务。

第十条井下现场施工作业无措施的,免去安全监察部部长职务。

备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存在上述问题情形的,免去相应单位书记、分管副职及责任人职务。

第二部分岗位操作红线

第一条出现冒顶征兆、透水预兆未执行“先撤人、后汇报”程序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拒不及时撤离的,给予现场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条掘进巷道不按规定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的,给予现场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三条凡已掘巷道出现冒顶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顶板支护终身负责制原则,给予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四条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现象时,未停钻汇报的,给予现场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五条停送电未执行“两票”制度的,给予现场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六条副井、矸井绞车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给予责任者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七条斜巷运输防跑车装置失效继续作业的;辅助运输不设置警戒的;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给予现场直接责任者行政降级处分。

第八条故意破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紊乱的,给予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九条井下爆破作业不设置警戒的,给予现场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条出现扒、蹬、跳矿车的;乘坐皮带、溜子或斜井物料车的,给予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培训人员签字:

监测队

.10.13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间医院权威
北京哪家治疗白癜风医院比较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longkapay.com/lyzn/881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