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

凤凰古城基础设施改造古城风貌整治篇

发布时间:2020-7-14 15:57:03   点击数:
为了规范凤凰古城各种建设管理,杜绝凤凰古城区内房主或承租人私自搭建钢架棚、阳光棚,违规安装太阳能、空气源、商业广告招牌、灯光,出店经营、占用公共区域、强弱电管网改造、空调外机以及乱堆乱放等屡禁不止的行为,还原古城古朴本色,确保凤凰古城成功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确保凤凰县全域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和凤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凰古城景区(点)闭园期间实施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通告》有关规定,自3月1日起,由县城工办、县美丽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发动、排查摸底

3月1日起,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沱江镇、古城社区和沙湾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古城,开展为期十天的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工作。

1

沱江镇及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实地对商铺、住房进行排查摸底,并下达古城风貌整治行动告知书

2

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古城餐饮店铺开展餐饮业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工作,下达告知书份。

03

凤凰县执法局与古城内商户签订“门前六包”责任书。通过常态化管理,提高商户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共同营造良好、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

依法拆除整治

凤凰县城工办、县美丽办组织县司法局、县执法局、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住建局、县科工信局、县消防大队、县文物局、县自然资源局、沱江镇等单位从3月10起对古城区域内房主或承租人私自搭建钢架棚、阳光棚、违规安装太阳能、空气源、商业广告照片、灯光,出店经验、占公共区域、强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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