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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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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在沈从文的书里,在黄永玉的画里,在宋祖英的歌里,在谭盾的琴里,在罗洗河的棋里。
一切光景静美而略带忧郁。随意割切一段勾勒纸上,就可成一绝好宋人画本。满眼是诗,一种纯粹的诗。一个人若沉得住气,在这种情境里,会觉得自己即或不能将全人格融化,至少乐于暂时忘了一切浮世的营扰。
沈从文《边城》
凤凰古城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西南部,全境南北长66公里,东西宽5O公里,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古城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年〕,历经多年古貌犹存。现东门和北门古城楼尚在。湘西特有的生活方式等结合了山区的建筑材质、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经济发展背景,创造了独特的建筑艺术,其平面布局、立体安排、空间序列、建筑装饰等,虽不是属于狭义艺术范畴的,但在满足一定实用性需求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湘西民族在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生活理想、美学追求、艺术情趣、宗教信仰等。历史沿革凤凰古城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属的凤凰县。县城所在地沱江镇,古称镇竿,地处湘黔渝交汇处,是通往大西南的交通要道。古城在宋、元、明直至清初是土司治所。明朝开始在这里先后设守备、参将,明隆庆三年(年)在形似凤凰的高山下设一军营,称为凤凰营。清康熙三十九年(年)设厅,命名凤凰厅,厅治设镇竿镇,成为清朝全国六十二镇之一。据凤凰厅志记载,东北有坪曰竿子,西北有所曰镇溪,故统曰镇竿。清代以来,镇台、道台、厅治、县治都设在此。康熙四十三年(年)设辰沅靖道驻镇竿,成为清朝全国八十九道之一。雍正七年(年)设辰沅永靖兵备道,成为全国八个兵备道之一。民国二年(年)改厅为县,称凤凰县,相沿至今。凤凰古城镇竿因此成为统辖大湘西二十余州县厅,辐射影响到湘鄂川渝黔五省(市)边区,形成一个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这种中心位置一直延续至今(年11月凤凰县和平解放,年4月凤凰县人民政府成立)。
吊脚楼标题中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世代生活在绵延起伏的大山之中,艰难复杂的地理条件造就了独特的建筑元素。湘西地区以土家族的吊脚楼为典型。吊脚楼在建筑学上称干栏式建筑。
干栏式建筑的特点是房屋下部架空,以支柱托起上部建筑,主要目的是防潮防兽以策舒适安全,而所谓的“半边楼”则是一种吊脚楼形式,房屋一部分架空,另一部分搁置于坡崖上,有的搁置部分也可以石支垫,小有抬起,高差一至二步。这样形成半楼半地的特殊形式,又有楼居高敞的特点,又具地居方便的特点。它的主要目的除防潮之外,更重要在于适应地形,利用坡地空间,这种半干栏形式较之全干栏具有更多的优越性。
最迷人的湘西凤凰县的建筑就是这种吊脚楼,由于临沱江而居的苗族和土家族人的居住空间有限,为了获得更大的使用面积,家家户户都想法将房屋向江面伸展,最终形成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吊脚楼。
马头墙在住宅的两山墙顶部筑有高出屋面的“封火墙”,因形似马头,所以称之为马头墙。作用为防止火灾蔓延。由防火的功能决定马头墙必须高于屋面,至于马头墙的造型可不受任何约束,这样,人们便可按照自己的爱好随心所欲地选择马头墙的造型。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不同地区的马头墙有各自的特点,甚至是同一地区的马头墙也千变万化而没有定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头墙最能反映一个地区民族建筑特色和风貌。
湘西地区的马头墙其构造随屋面坡度层层跌落,以斜坡长度定为若干档,墙顶挑三线排檐砖,上覆小青瓦,并在每只垛头顶端安装搏风板,上面再安装各种式样的座头,有“鹊尾式”,即雕凿形似喜鹊尾巴的砖作为座头;有“印斗式”,即由窑烧制的;有“田”字纹的、形似方斗之砖等数种。造型多呈跌落的台阶形状,并在其上镶嵌瓦檐,用青灰抹去脊背,使脊的外端高高翘起。这不仅可以丰富单体建筑的外轮廓变化,同时对于整个村镇来说,高出屋顶并充满起伏跌落变化的马头墙可以打破整个村镇建筑单调和平淡的格局。
吞口屋吞口屋是湘西苗族民居建筑的特有做法。所谓“吞口”,即民居正中大门这一开间的正面墙壁向后退进一定距离,形成一个内向凹进的入口,又称“虎口”,有“聚宝进财”的含义。实际上,它是因为苗族古代的祭祀活动方式而形成的。苗族古代有“椎牛”(图16)、“椎猪”等祭祀活动,这些活动在家中进行,参加的人很多。按规矩,外姓人不能从正中大门进入,而应从吞口两侧的小门进入。传统的吞口是正中间有大门,两侧设置小门,但是今天一般不做两侧的小门了。因为有了吞口,主体建筑的平面就形成了一个“凹”字形。建筑内部各开间之间不做分隔,成为一个横向的大空间,这也是古代为了祭祀活动的需要而形成的。木构架我国木构建筑的结构体系主要有穿斗式和抬梁式两种。④穿斗式(或称“串逗”式)木构架的特点是:用穿枋把柱子串联起来,形成一榀榀的房架;檀条直接搁置在柱头上;在沿檀条方向,再用斗枋把柱子串联起来,由此形成了一个整体框架。
抬梁式木构架的特点是:柱上搁置梁头,梁头上搁置檀条,梁上再用矮柱支起较短的梁,如此层叠而上,梁的总数可达3~5根。当柱上采用斗拱时,则梁头搁置于斗拱上。相比之下,穿斗式木构架用料小,整体性强,但柱子排列密,只有当室内空间尺度不大时(如居室、杂屋)才能使用;而抬梁式木构架可采用跨度较大的梁,以减少柱子的数量,取得室内较大的空间,所以适用于宫殿、庙宇等建筑。
湘西凤凰古城的建筑多以木构架为主,典型使用的就是穿斗式的结构,部分辅以抬梁式的结构。
楚巫文化凤凰县地处大西南山区与东部丘陵平原之间的过渡地带,同时又是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区与东部楚汉文化区域的交汇之地,特殊的环境孕育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凤凰古城的文化特性主要是由文脉久远的楚文化中民间的一支经沅水上溯与当地土著融汇后又同流官与行商引入的汉文化演变整合而成。虽历经沧桑,但楚巫文化特征依然明显,集中凸现在古城人日常生活的8个方面:
1)语言。现存凤凰方言土语特色鲜明,古意盎然。城外苗区的苗语亦自成体系,苗语的语音、句式、特点仍然保存完整。
2)服饰。古城服饰以周边苗族服饰华贵繁饰最具特征,有银质项圈、手镯、挂链、凤冠、腰带、戒指等。
3)饮食。古城人喜食苦、辣、咸、酸,酸鱼历来为苗家待客之上品,这与楚民族大苦咸酸的饮食习惯大致吻合。
4)居室。苗族居室一般为三间土木结构,左右龙瞪眼,中间龙张口,多数配吊脚楼,楼上是晒楼或卧室,楼下是猪牛栏。
5)民间工艺。古城现有6位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予民间工艺大师证书的老艺人,从事扎染、蜡染、玻璃吹画、纸扎、剪纸、雕刻等特种工艺制作生产。其作品图纹、色彩与造型极富楚文化特征,同时又具有西南少数民族区域文化色彩。
6)神祗与信仰。凤凰古城昔属楚地,楚人信巫鬼、重祭祀,酬神还愿的仪式代代相传。古城苗族人祭祖的宗教活动主要有吃牛(椎牛)、打猪、还傩愿,其中还傩愿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另外,还有敬物的宗教活动,如拜岩石、树木、水井为干爹干妈;逢年过节要烧纸烧香祭拜,如接龙、敬五谷鬼,要请巫师协办。
7)节日。四月八是苗族的传统节日(祭祖节、英雄节、联欢节),每逢此日苗族群众身着盛装参与各种文娱活动,如武术、上刀梯、唱苗歌、八人秋、花鼓舞等。此外,还有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跳年”,农历六月第二个卯日“吃新”,六月六“歌节”等。
8)戏曲与风俗。古城现存有阳戏、辰河高腔、傩堂戏、茶灯、苗歌等曲艺节目。傩堂戏始于民代万历年间,形成了土、俗、纯、细的独特风格。城郊苗区尚有边边场、拦路歌等古老风俗。
沈从文眼里的凤凰是美而伤的,一位文人墨客的风花雪月我们可以抛却,但是这座千年古城的诗情画意足以让我们细细领略,那时流水已逝,静美悠远仍在。
建议阅读:
《凤凰古城的景观生态内涵刍议》陈仲伯
《湖南省凤凰县城市形象分析》金新建、高俊、周高峰
《历史城镇场所文脉延续与保护规划———以湘西凤凰古镇为例》赵伟科,聂康才
《城镇文化形态――浅谈凤凰古城古建筑与文化的构建》王敏
学术君:滕悦
一次审核:许静
二次审核:秦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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